徐州招聘-英才网
徐州招生培训
收藏本站 | 个人服务 | 企业服务 | 客服中心
24小时徐州招聘热线: 0516-81910800
徐州招聘-企业登陆【企业登录】
您在徐州招聘当前位置:徐州招聘-英才网 > 劳动法答疑 > 正文

新劳动法关于签定劳动合同及社保的问题

  • 作者: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7日
  • 问:我是九五年上的班,做的临时工,一直干到现在一直没有合同,什么保险都没有,最近看新劳动法就要实施了,向我这种情况,到08年我可不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不可以要求让公司补交我这些年的社保那。 

        答:如果《劳动合同法》实施前这些天里,单位提出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则按原来的规定,虽然是已经超过十年,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双方同意,单位不同意就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到明年1月以后,则应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符合条件的员工同意,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因此,如果单位在年前不提出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到明年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 
    社保是公司早就应该给你交的。但你现在要是提出来,当心单位在年前炒了你,那你就签不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等明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说。 

  • 来源:徐州英才网-招聘 求职 人才 | 关闭

更多相关 劳动法答疑 新闻 >>

参与评论

  • 标 题:
    内 容:
     

徐州招聘英才网点击榜

  • 徐州招聘-徐州培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