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劳动合同法》确实规定了合同到期后自然终止的,用人单位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只要你按照合同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不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一)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就没有理由不支付补偿金,你坚持住不自动辞职就可以了啊,公司如果以不合理和不合法的理由拒绝支付,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