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监督检查集团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检查集团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2.承办涉嫌违纪和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执纪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负责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者监察建议,对适用“第一种形态”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4.负责建立和管理集团党委管理的管理人员廉政档案。
5.完成集团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法律、行政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中共党员,具有5年以上党龄,特别优秀者可放宽限制。
2.具有8年以上在大型企业或国有企业党建、纪检监察、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管理工作经历,其中至少3年及以上管理经验,熟悉党纪、政纪条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流程。
3.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问题线索的研判能力和文字功底,能够熟练撰写总结、审查调查报告、审理报告等文稿。
4.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忠诚党的事业,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徇私情,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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