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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邳州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11-09-07

根据《徐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2名。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单位、职位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单位、职位

市直部分事业单位(详见邳州人事人才网)。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的需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限邳州市户籍或生源;

4.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职位的身体条件;

5.同时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具体见邳州人事人才网)。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2011年我市各事业单位具体招考人数、职位简介、开考比例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邳州党建网(http://www.pzdj.com)、邳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pzrs.gov.cn)、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pzhrss.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

1.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同时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100元。

2.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邳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二吋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1年9月9日-11日

上午9:00-12:00

下午3:00-5:30

4.报名地点: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市行政中心7#楼)。

(三)报考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籍证明、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面试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职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人报名所需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数与招考职数的比例不能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职位。

(五)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2011年9月15日下午3:00-5:30。

领取地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原报名处)。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为百分制。

2.笔试时间与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邳州党建网、邳州人事人才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面试

1.按招聘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形不成竞争的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告知考生。

(三)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职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政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邳州党建网、邳州人事人才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审批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考生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批前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该职位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纪律

招聘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坚决按照本简章程序办理,把好招聘“进口”关。对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聘资格;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相关信息将及时在邳州党建网、邳州人事人才网、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名人员注意上网浏览查询。

本简章由中共邳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6-86288776(市委组织部综干科)

0516-86288837(市人保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516-86288729(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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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