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河南3名恶意欠薪者被判 最重处罚为有期徒刑二年半
2015-01-14

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时间仅过一周,第一批严打成果便已出炉。1月1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10起恶意欠薪犯罪案件审判结果。其中,一批恶意欠薪者被判刑,处罚最重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罚金5万元。
这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均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或被判处罚金,其中:被告人赵文昌拒不支付10余名工人的工资近27万元,被民权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文仕建拖欠70余名工人工资共计19万余元且逃匿,被孟津县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张振海拖欠工人工资9.15万元,并采取躲避、藏匿等方法拒不支付,后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支付了部分工资。永城市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张振海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网友声音】
@古道西风爱微博:如果各地都能这样,民工还需冒着生命危险去讨薪吗?
@换位思考198410:恶意欠薪者,应按抢劫罪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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