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启动 4月15日—6月1日接受网络报名
今天,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召开电讯会议,部署2015年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相关内容。据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同志介绍,2015年西部计划将于4月15日至6月1日接受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与去年志愿者派遣保持一致,今年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实施规模计划派遣1.83万人左右(含第十七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2049人),详情请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xibu.youth.cn。
参考信息:2014年大学生志愿者西部服务政策
1、服务期间,志愿者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志愿者享受相应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120元,二类区210元,三类区350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七类区1736元,八类区1932元,九类区2149元),按月发放。同时志愿者一定的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险。服务单位为甲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2、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关于印发<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14]12号)的政策支持以及所在省、区、市和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经考核合格的,获得服务鉴定和相应荣誉;
3、首次签约期为3年的志愿者,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财政部、教育部联合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中规定享受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校应届毕业生按照本地出台的相应规定享受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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