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治理欠薪新措施:不缴纳足额工资保证金 项目不能开工
2015-12-17
为治理企业欠薪问题,保障工资发放到人,昨日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足额缴纳工资保证金,是建设项目开工的必要条件。
《意见》要求施工企业应为农民工申办个人工资账户和银行卡,或开通农民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卡功能,委托银行按月将农民工工资汇入其个人工资账户。工期不足1个月的短期或临时性用工,施工企业应在任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结清或按日支付工资。以期通过健全农民工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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