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出台《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拟将财政监督与信用挂钩
2016-08-30
昨日,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在官网上就《江苏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征集公众意见。意见稿中明确,财政监督要向社会公开,结果与信用挂钩,拒不接受监督的单位拟最高罚5万元。
《条例(草稿)》中的财政监督事项具体内容
·政府采购活动情况;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财政部门作为出资人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使用情况;
·政府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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