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型学徒制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管理工作质量,深入宣传徐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和新型学徒制培训政策,指导企业规范学徒培训备案资料整理、培训过程控制与培训补贴资金申领等工作,根据《徐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徐州市新型学徒制管理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企业、技工院校等负责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目标
(一)熟悉省、市技能人才培训相关政策;
(二)掌握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流程、申报注意事项与培训过程控制要点等;
(三)能根据省、市新型学徒制工作要求开展学徒培训、整理学徒培训备案资料和培训过程资料等。
三、培训内容
(一)政策解读
主要解读《徐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江苏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徐州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实施办法》及国务院令第427号《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
(二)学徒备案资料准备要点与指导
主要讲授备案申报书编制、学徒培养方案审核、备案资料审核与汇编等方法、注意事项。
(三)学徒培训实施
1.学徒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主要讲授企业训练课程体系搭建、企业训练课程标准开发、企业训练任务安排计划、企业训练任务指导书编制与审核等。
2.学徒企业导师选拔与培训。主要讲授学徒企业导师选拔标准、导师带徒方法、注意事项等。
3.培训过程管理。主要讲授企业训练指导记录、企业训练学徒日志、企业训练课程培训讲义编制指导与过程资料审查注意事项等。
4.培训考核评价。主要讲授学徒评价内容、方法,导师评价内容、方法等。
5.培训资料整理。主要讲授培训资料收集内容与注意事项等。
四、培训计划

五、培训师资
1.职业培训相关政策解读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相关专家担任;
2.其他课程由具备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管理工作经验的资深专家担任。
六、其他事项
1.培训承办单位为徐州工程机械技师学院,具体培训开班时间和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本次培训不收取学员费用,培训报名满30人及以上开班,每班人数不超过50人,培训结束发培训合格证书。
2.请各县区和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各县区新型学徒制培训工作负责人和已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工作的企业、培训机构相关负责人必须参加培训。并于3月25日前以县(市)、区为单位,将报名汇总表(附件1)发至121929529@qq.com邮箱。
3.学员报到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培训报名表》(附件2)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联 系 人:韩红芹
联系电话:83862311
附件:点击下载
1.徐州市新型学徒制管理人员培训报名汇总表
2.徐州市新型学徒制管理人员培训报名表
2021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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