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政策·会支持·善融合 2025徐州雇主助残就业能力提升沙龙
懂政策·会支持·善融合
2025徐州雇主助残就业能力提升沙龙
活动时间:9月17日 9:00-12:00
活动地点:江苏英才控股集团7楼会议室
主办单位:徐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徐州市税务局
徐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协办单位:徐州英才网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宣传
徐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就业,融入社会,我们责无旁贷。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比例的,应依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将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一点五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捐助、提供辅助性就业项目、开展志愿服务和就业服务等方式参与和支持残疾人就业工作。
———《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72号)
按比例补贴标准: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给予按比例补贴,累计补贴不超过3年。
超比例奖励标准:每超比例安排1名残疾人,按照每年不低于上年度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给予超比例奖励(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累计奖励不超过3年)。
———《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苏残发〔2013〕78号)
———《省政府关于落实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53号)
社会保险补贴
单位招用就业困难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的,按其为就业困难残疾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残疾人毕业生、离校 2 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与之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
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符合条件的市级就业见习基地,吸纳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残疾人毕业生进行见习,将给予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徐州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徐人社发[2024]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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