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
2008-11-03
中国淮海网消息(徐州新闻联播):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宽,以帮助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此次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包括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上限、推行商业性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根据新政策,夫妻双方或两名以上产权共有人,在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情况下,购买用于自住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由原来30%降至20%,购90平方米以上住房,仍按照首付30%执行。
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 王斐:一般像经济适用住房,一般建筑面积都在90平方米以下,购买这部分住房的群体呢大部分都是我市的中低收入的职工,我们的贷款政策,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是体现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的政策。
另外新政策提高了公积金贷款上限。根据规定,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商品住房时,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单方贷款最高额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放宽了夫妻双方只能申请一次贷款的限制。
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 王斐:夫妻双方都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话,当时买了第一套房子是以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的,那么他再次购房的时候,可以以另一方的名义申请公积金贷款。
与银行商业性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减少利息支出。据了解,以贷款10万元20年为例,公积金贷款比银行贷款少付息8436.90余元。因此,这次政策调整允许符合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的职工,将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每年将少支付近2%的利息,大大减轻了付息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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