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招聘医务专家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经验丰富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有较强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二)身体健康,政治面貌清白,无任何不良记录。
(三)具有我市城镇户口,愿意从事医疗保险管理方面工作的,性别不限。
(四)具有临床医学或药学专业资格证书,医师职称主治医师以上,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优先。
二、从事工作:
配合市医保中心,对我市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工作中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进行检查考核等工作。
三、聘用方式:
(一)参与招聘人员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者,一律进入徐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学人才库。
(二)对进入人才库的专业人员,徐州市医保中心会同人才交流中心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从中择优挑选出30名各方面条件比较优秀的人员予以聘用。
(三)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徐州市医保中心的统一部署参与市医保中心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并根据工作实绩给予相关报酬,待遇从优。
四、材料要求:
(一)填写《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医学专业人才申报表》(具体可到www.jsxz.lss.gov.cn下载),并上报电子文本。
(二)毕业证(学位证)、技术职称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寸免冠彩照1 张。
(三)个人工作业绩材料。
五、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17日至2008年11月26日
六、报名地址:
(一)网上报名,将所需材料发送至xzyb6006@163.com。
(二)现场报名,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地点: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七、人员身份:
不在市医保中心编制序列之内,由市医保中心与招聘专家签订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八、咨询电话: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16-83726006、83726012。
九、其他招聘事宜,由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08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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