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就业:个人小额担保贷款额度提高到十万元
2009-03-21
就业是民生之本,徐州近日出台《关于新形势下服务就业的意见》,在扩大扶持范围,提高补贴标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等多个方面作出新调整。
目前我市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主要依据2006年出台的《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面对金融危机下的就业形势,新政策进一步降低门槛,首次将农村零转移贫困家庭人员和所有被征地农民,纳入可享受城镇就业扶持政策的范围,并扩升优惠待遇。
韦双成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原文件规定,仅限于持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才能享受行政事业收费的减免。新政策规定,凡是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员,退伍士兵,以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只要凭相应的证件,自注册登记3年内都可以免收管理、登记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还调整了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
葛赞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为了鼓励更多的人员自主创业,新政策规定,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较往年有所增加,个人贷款由2到5万元,提高到5到10万元。
在贷款贴息方面,从事微利项目的还可以享受政府的全额贴息,从事非微利项目的也将享受到政府50%的贴息。同时,从今年起,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时间将延续。
韦双成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于就业困难人员的扶持政策,还有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的申请,对于这些政策,原来规定的政策审批截至时间是到2008年底,新的政策取消了政策的审批截止时间,实行了无限期的、长效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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