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实施《江苏省水文条例》
2009-03-23
今天是世界水日,《江苏省水文条例》今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是全省水文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上午我市在古黄河公园举行条例颁布宣传活动。
市民:几类水可以符合饮用水的要求?
徐州水文局 万正成:一般水源水、地表水,一般要求达到三类以上,能达到水源水要求,水源水到水场,进一步用处理工艺进行一般处理,消毒杀菌,就可以直接到用户中,直接饮用了。
在现场,市水文局工作人员为市民详细讲解纯净水、三类水、污染水的不同,以及水污染的严重危害,让大家意识到水文信息是城市水资源保护、水生态监测等的耳朵和鼻子,保护水环境非常重要。今起实施的《江苏省水文条例》明确规定,“水文机构应该加强饮用水质监测,发现水体的水量等发生变化危及饮用水安全的应及时监测,并将情况报告人民政府”。《条例》同时设立了水文情报预报实行向全社会统一发布制度。
徐州市水文局局长 李明武:《水文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水文立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水文工作进入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的新阶段,为水文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据介绍,市水文局承担着全市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与监测等,监测项目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大气降水、污废水等8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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