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取消二次贷款限制子女买房可提父母公积金
据了解,这9条规定具体是:
1.取消二次贷款的限制。夫妻双方曾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还清借款后再次购房的,可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不下浮。
2.直系亲属(仅指父母、子女)可以互用公积金共同申请贷款。未缴存公积金的市民,只要直系亲属缴存了公积金,购房时同样可以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放宽申请人的借款期限。借款申请人的还款年限在法定退休年龄的基础上放宽3年。
4.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如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5.允许购买高档自住住房的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
6.职工购买暂时无法抵押的拆迁安置房、定销房等自住住房时,可以使用自有或他人产权清晰的房地产作抵押,申请公积金贷款。
7.职工购建自住住房已经付清房款或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的,一年以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8.职工虽设立公积金账户,但缴存不正常或不足6个月的,补齐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9.市区二手房单方贷款最高比例提高到60%,双方贷款最高比例提高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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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商品住房
皆可用公积金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处王处长介绍,目前,我市许多楼盘都已签订了《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经过准入的所有在售楼盘都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去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经联系几家楼盘签订《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起初开发商反应冷淡,但进入2009年后,不少开发商开始主动联系管理中心要求合作。王处长分析,随着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进一步规范,我市大部分职工都有了住房公积金,即便商业银行部分存量房贷打七折,但公积金贷款的优势依然相当明显,在购房时使用公积金低利率贷款的需求非常迫切,迫使开发商改变销售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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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一季度同比
增长128.20%
本报讯(记者 甘晓妹 通讯员 王睿)随着楼市逐渐回暖,购房又成为不少市民关注的话题。3月20日,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最新的统计数字,自2009年1月起,公积金贷款发放出现“井喷”。截至3月中旬,全市共发放贷款33030.70万元,其中市区发放贷款22641.30万元,同比增加12719.70万元,增长128.20%。
去年10月份,我市住房公积金集中推出一批住房公积金新政,对我市住房消费起到了引导和支持作用。数据显示,2009年一季度,户均房贷20.97万元,户均面积109.33平方米,户均房价3339元。8成以上购房者关注的项目基本都是总价在30万元至40万元之间,且地理位置比较好的100平方米的中等户型。
此外,购房者到市住房管理中心的咨询量也比去年增长了30%,其关心的问题仍是公积金使用办法、首付数额、贷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及办理周期等问题。据统计,咨询者中以年轻人居多,占到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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