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促就业新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到260元
2009-03-27
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新形势下服务就业的意见》,《意见》规定: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260元,返乡农民工培训也被纳入培训券补助范围。
根据新的政策,用人单位和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可按招用就业困难人数,享受缴纳社保费用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其中社保补贴标准由原来缴费的50%调整为100%,公益性岗位补贴由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260元。
董维东 江苏申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我们企业吸收下岗再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目前是113人,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每年将近45万左右。今年我们的新的优惠政策出台以后,这个数额将近翻一倍。
新政还对当年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实际吸纳人数,按照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最高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标准发放贷款。
韦双成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原来规定,对于微利的项目,政府给予全额贴息,不是微利的项目政府不给贴息,新的政策规定,对于微利的项目政府全额给予贴息,对于非微利项目,政府将给于50%的贴息。
为保证就业稳定,新政还鼓励企业开展在岗转岗培训。对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组织职工开展在岗、转岗、技能提升培训并取得相关合格证书的企业给予补贴,还首次把返乡农民工培训纳入培训券补助范围。
葛赞 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按照每人不超过400元的标准予以补贴。同时对08年10月以后吸纳返乡农民工的企业,并且开展培训的,那么可以从培训券当中给予每人不超过300元的培训券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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