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困难企业可获6个月补贴
2009-03-31
新华日报讯 徐州市日前出台《徐州市困难企业认定办法》,对于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政府将给予6个月的社保补贴。
根据《认定办法》,徐州市将成立由劳动保障、财政、国资、经贸、地税等部门组成的认定工作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对申报的困难企业进行认定。
被认定为“困难企业”的单位,不得新购小汽车等国家控制购买的商品,领导不得出国考察,企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奖金,但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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