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个体户持再就业优惠证 3年内每年减税8000元
2009-04-16
省政府近日出台的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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