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徐州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至283元
2万多户享受城镇低保
目前,全市共保障城镇低保对象21669户52125人,其中市区保障8074户18802人,各县(市)、贾汪区保障13595户33323人。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48元。去年,全市共支出城镇低保资金6966.01万元。
根据规定,我市自2007年开始,每年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的比例,综合考虑群众生活水平和物价上涨幅度,确定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据统计,去年我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955.42元,按上述标准,今年全市城市低保标准将由目前的每人每月248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83元,每人每月增加35元。纳入低保的残疾人、单身人员和70岁以上的老年人保障标准再增加20%,提高到340元;纳入低保的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本人再增加50%,提高到425元。
此外,根据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每人每年2500元保障标准的地区,要按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的序时进度提标,苏北地区农村低保标准要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以上。目前,我市多数县(市)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110元以上。按照要求,我市各县(市)、区政府也将从7月1日起,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以上。
城镇低保温暖民心
低保保障标准的提高对于享受低保的困难户来说,是一件大好事。
泉山区奎山街道办事处奎东社区的张素贞一家从2002年开始享受低保。张素贞夫妻双方身体条件较差,丈夫从小就落下了腰部疾病,平时不能干重活,去年刚刚动过手术。张素贞患有胆结石,考虑到照顾全家,一直没有到医院进行治疗。家里还有年过古稀的婆婆和9岁的女儿。他们全家享受的低保金额从最初的每月70多元,提高到现在的480多元。“这么多年,都是靠政府低保来维持家用,非常感谢政府的关心与照顾。”
采访中,一些低保户对于来自政府的这份关怀都满怀感激。
奎东社区身患残疾的张瑞英现在开着一个不足5平方米的小卖部,由于生意清淡,月收入才100多元,除去房租,所剩无几。张瑞英的丈夫同样身患残疾,并于去年去世。说起自己的境遇,张瑞英眼里始终含着泪水。
据张瑞英介绍,她现在就靠着政府300多元的低保金来维持生活。“从2000年开始享受低保,能有现在的生活,需要感谢的人很多,首先要感谢的就是政府。”
自食其力挑战困难
低保户在感恩政府的同时,也在用实际行动通过自食其力,挑战困难。
奎东社区居委会马主任告诉记者,低保标准的提高对于享受低保的困难户来说,确实是一件大好事,也是政府为弱势群体所办的大实事。相信在政府的关怀下,弱势人群的日子会越过越好。目前,社区的很多低保户,积极参加社区公益活动,通过各种形式,回报政府,回报社会。
奎山街道办事处民政科袁科长介绍,近几年,政府给一些低保户创造就业条件,让他们可以通过自食其力,逐步脱贫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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